赴國外或中港澳地區交換者,無論姐妹校是否有規定,均應於校內申請時具備並繳交外語檢定考試成績(不限成績級數):托福TOEFL iBT/PBT或雅思IELTS或全民英檢GEPT(複試通過)或多益TOEIC《英文檢定成績需為二年內效期》或志願校接受之第三外語檢定成績(如:德檢、法檢、日檢JLPT、韓檢TOPIK等)。
上述檢定成績需於校內申請系統關閉日前上傳,未取得正式成績單者,可上傳網路成績截圖(須包含學生姓名)。
換句話說,未有英文檢定成績,或未有第三外語檢定成績的同學,無法申請111學年度交換學生計畫。
(申請期間預計為110/11/29~110/12/17,確切日期依國際處公告為準)
更多資訊請至國際處網站查詢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