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學部修業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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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學年度教務章則(各學年度應修科目表查詢:教務處網頁 – 教務法規 – 教務章則 – 自行選擇「入學年度之教務章則彙編 」- 選擇「 國立中央大學各學士班應修科目及畢業條件目次表」 – 選擇「法國語文學系」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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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學院大學部「外文能力鑑定」審核申請表(DOCX檔、PDF檔)
說明:《國立中央大學文學院學生外文能力鑑定實施要點》
法國語文學系之學生,須於畢業前自行報考下列考試,且成績達該項考試合格標準,並攜成績單正本至系上完成審核申請,並轉經本校語言中心登錄系統者,始認定為通過外文能力鑑定:
1. 第四點所列英文檢定考試之一,合格標準同第四點規範。
2. 法語鑑定文憑(DELF),合格標準為 B1。
交換生辦法
抵免分數對照表(Limoges、Reims交換生適用)112年9月起語言類出國交換適用
校際修課報告單(填寫範例:Limoges、Reims交換生適用)
教務相關辦法表格
獎學金相關辦法表格
專業實習相關辦法表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