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長收件期限至2023年5月29日(一)
1. 名額:專任教師1名。
2. 專長:文學、法語教學、表演藝術及其他各種人文社會學科。
3. 條件:博士學歷,精通法文,亦通中文尤佳,具教學及服務熱忱,且有基礎法語教學經驗和學術論文出版者(除博士論文外,需有已出版期刊或專書論文提供參考)。
4. 繳交資料:
(1) 2023年5月29日(一)前將下列資料以電子郵件或紙本郵寄送達本系:
詳細中法文履歷及著作表、博士學歷證件和論文答辯報告影本、護照影本、動機信,以及擬開課程綱要。
(2) 通過初審者,接獲本系通知後,請於2023年6月21日(三)前將學位論文、推薦函兩封、近五年代表性著作以電子版(或光碟)或紙本寄至本系。
5. 通過複審階段者,將受邀來本系試教。
6. 通信處:320317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央大學法文系/電話:(03)4267179/傳真:(03)4227809/電子郵件:ncu3300@ncu.edu.tw/網站:http://french.ncu.edu.tw/